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政公开办函〔2014〕1号
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2014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常政办函〔2014〕29号)和省、市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二)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分值
考核基本分100分,另设奖励分5分。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
(一)各区县市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
(二)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3。
四、考核方式
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务公开办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市总工会、市民政局配合,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法为:11月下旬,由各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办公楼118室,联系电话:7256380);年底,由市政务公开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年终考核检查的要求组织检查考核。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由市总工会在实施厂务公开考核时一并进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得分和平时工作情况,由市政务公开办进行综合评定得出考核结果,作为评比、推荐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掌握的情况,年底对区县市政府和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打分,并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
附件1
2014年区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规范化建设(20分) | 坚持“六有”标准 | 9 | 每少一项扣1.5分。 |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 3 | 未组织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清理完善的扣3分。 | 查看资料 | |
培育示范单位 | 8 | 未出台评价标准的扣3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单位各少于5个的,每少一个扣0.5分。 | 查看资料 抽查现场 | |
政府信息 公开 (20分) | 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3 | 未制定本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扣;公开目录未及时修订的扣1分;目录内容、范围、时限、形式等要素不全的,每不全一项扣0.5分。 | 查看资料 |
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5 | 未在政府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扣3分;发现重点领域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不全面或不及时的扣2 分。 | 查看网站 |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3 | 未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未形成有序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热点问题机制扣2分;回应社会关切不及时或造成明显社会负面影响的全扣。 | 查看资料 平时考核 |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4 | 抽查2家单位,每发现一家未编制服务项目和公开办事指南扣1分;办事大厅不整洁、群众办事不方便扣1分;每发现一起反映办事不公开的投诉扣2分。 | 现场查看 查看资料 平时考核 | |
发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 2 | 未编制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扣;2014年3月底前未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扣1分。 | 查看网站 | |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政府信息申请办理机制不完善的扣1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1分。 | 查看资料 | |
行政权力 透明运行 (20分) |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6 | 未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扣2分;未执行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的扣 2分;未组织社会人士列席重要会议的扣2分。 | 查看资料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6 | 对保留、下放、新增、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相关要素未进行规范和公开的扣3分;抽查2家单位,每发现一家未在办事窗口公开的扣1.5分。 | 查看资料 现场查看 | |
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 5 | 能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项目而未实行网上办理的,每项扣0.5分;行政审批未100%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网上统计 | |
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3 | 不及时或不全面公开裁量权范围、种类和幅度的,分别扣1.5分。 | 查看资料 | |
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20分) | 加强县级政务中心建设 | 5 | 市政务中心考核 | |
加强乡镇政务中心建设 | 5 | 年内乡镇大厅式政务中心覆盖率达80%以上,街道全覆盖,每少10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 | 现场抽查 | |
加强村级服务中心建设 | 5 | 年内社区工作站全覆盖,每少10个百分点扣0.5分;村级服务中心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每少2个百分点扣 0.5分。 | 市民政局考核 | |
强化政府网站公开功能 | 5 | 市电子政务办考核 | ||
基础工作 (20分) | 纳入本地党委政府绩效评估 | 4 | 未纳入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4 | 当年未在政府常务会、办公会或领导小组会上对本地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的扣2分;未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的扣2分。 | 查看资料 | |
加强工作宣传和交流 | 4 | 未在12月10日前报送本地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扣2分;全年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信息5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4分。 | 查看资料 平时考核 | |
组织监督检查 | 4 | 下半年没有组织政务公开全面督查活动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
其他工作 | 4 | 未完成市政务公开办交办工作的,每次扣2分,完成不及时的扣1分;政务公开工作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全扣。 | 平时考核 | |
奖励项目 (5分) | 政务公开信息在国家、省、市级以上报刊(含省政务公开简报)刊登的,每条分别加3分、2分、1分(重复刊登的,就高加分);政务公开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市级以上报刊(含省政务公开简报)刊登的,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重复刊登的,就高加分);政务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表彰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3分、2分、1分。 |
附件2
2014年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规范化建设(20分) | 坚持“六有标准” | 12 | 每少一项扣2分。 |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 4 | 未制定政务公开综合性制度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
创建示范单位 | 4 | 没有创建工作方案的扣 2分;创建不积极和效果不好的扣2分。 |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 |
政府信息 公开 (15分) | 修订公开目录 | 4 | 未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的全扣;公开目录未及时修订的扣2分;目录内容、范围、时限、形式等要素不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查看资料 |
加强重点信息的公开 | 4 | 未确定本单位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信息公开重点的扣2分;没有及时全面公开或更新不及时的扣2分。 | 查看资料 查看网站 | |
回应社会期盼关切 | 3 | 未明确新闻发言人扣1分;未建立重要和热点信息发布机制扣 2分。 | 查看资料 | |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政府信息申请办理机制不完善扣2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1分。 | 查看资料 | |
行政权力 透明运行(20分) |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5 | 未建立重大决策程序规则扣2分;未执行重大事项公开和听证制度的,每起扣1.5分。 | 查看资料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5 | 对保留、下放、新增、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相关要素未进行规范和公开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
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 5 | 能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项目而未实行网上办理的,每项扣1分;行政审批未100%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市政务中心考核 | |
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5 | 未及时公开裁量权的范围、种类和幅度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
网站公开(15分) | 设立政务公开专栏 | 3 | 未设立的全扣。 | 查看网站 |
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 8 | 公开不及时扣4分;公开不全面扣4分。 | 市电子政务办考核 | |
办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 | 4 | 不及时或不认真办理的,每件扣2分。 | 查看网站 | |
办事窗口与办事大厅 办事公开 (15分) | 公开办事服务信息 | 7 | 未放置办事指南扣3分;相关政策信息未及时公开扣2分;办事结果未及时公开扣2分。 | 市政务中心考核 |
设立固定的公开设施 | 8 | 未设立电子显示屏或电子触摸屏等公开信息设施,群众查询信息不方便的,全扣。 | 查看现场 | |
基础工作(15分) | 纳入本单位工作绩效考核 | 3 | 未纳入的全扣。 | 查看资料 |
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3 | 全年单位党组会或局委办务会未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的扣1.5分;未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扣1.5分。 | 查看资料 | |
报送工作总结和信息 | 3 | 未在12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扣1.5分;全年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3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5分。 | 平时考核 | |
组织监督检查 | 3 | 未对本单位、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全扣。 | 查看记录 | |
其他工作 | 3 | 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专项工作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出现群众有效投诉的,每起扣1分;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全扣。 | 平时考核 | |
奖励项目 (5分) | 政务公开信息在国家、省、市级以上报刊(含省政务公开简报)刊登的,每条分别加3分、2分、1分(重复刊登的,就高加分);调研文章被国家、省、市级以上报刊(含省政务公开简报)刊登的,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重复刊登的,就高加分);政务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表彰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3分、2分、1分。 |
附件3
2014年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组织领导(30分) | 成立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机构(可与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明确领导、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 | 7 |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未设立监督机构扣2分;未明确职责或职责未落实到人扣3分。 | 查看现场、查阅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网站页面,访谈有关人员 |
安排专职或相对固定的兼职工作人员 | 3 | 无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全扣。 | ||
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标示明显,办公设施完善 | 5 | 无办公场所扣2分,无标牌扣1分,无办公设施扣2分。 | ||
保障办事公开基本经费 | 5 | 未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全扣;经费没有专款专用的每笔扣2.5分。 |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办事公开工作情况 | 5 | 每少一次扣2.5分。 | ||
办事公开工作资料整理有序,内容齐全(含机构、职责、平时监督检查情况、整改措施、目标考核办法、相关制度、处理案例资料等) | 5 | 跨年度资料未装订扣2分;资料不齐每少一项扣0.5分。 | ||
制度建设(30分) | 制定考评标准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 6 | 未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全扣;考核项目不详细扣3分。 |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 6 | 无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扣3分。 | ||
有信息公开、办事流程、咨询服务、投诉受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6项基本制度 | 12 | 每少一项制度扣2分。 | ||
设立举报箱、意见簿、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并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 6 | 每少一项扣1分;监督渠道不畅通扣2分。 | ||
规范公开(40分) | 通过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厂报等方式公开收费项目和依据、申报程序和办结时限、服务项目和承诺 | 25 | 未在网上公开信息扣5分;未按要求设立公开栏等扣5分;服务大厅无信息标示或电子显示扣5分;公开条目与内容不具体、不清晰、不及时扣5分;厂务公开与办事公开条目混淆、概念不清扣5分。 | |
服务场所(大厅)整洁规范、管理有序,张贴办事指南、散发宣传资料或安放有电子触摸提示设备,有意见受理或服务引导人员 | 15 | 服务场所或大厅不整洁、秩序混乱扣5分;无管理和服务引导人员扣5分;现场访谈群众不满意扣5分;发生严重影响部门形象的事件扣10分。 | ||
奖励项目(5分) | 办事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级检查验收中受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重复表彰的,就高加分);办事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进行专题报道的,每篇分别加2分、1分、0.5分(重复报道的,就高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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