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一、工作职责清单
全面、认真履行“三定”方案(常办﹝2019﹞44号文件)规定的职能职责,2020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按照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要求,集中梳理一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村两级受办。完成《常德市政务服务下沉乡村受办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
2.参照省里实施方案,组织市县政府部门推进新一轮“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3.完成省定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配置和“一件事一次办”第一、二批事项梳理与流程再造。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实现第二批100个“一件事一次办”项目落地实施,并组织市县“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规范有序运行。
4.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标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推进“掌上可办”,完善“我的常德”APP服务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0%。
5.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功能,规范中介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6.全面完成国务院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和省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
7.完成《常德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常德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8.认真履行绩效评估责任部门主体责任,按要求抓好所负责内容的评估工作;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按要求组织好部门管理单位绩效评估工作。
二、工作底线清单
1.年内制定出台全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成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标准化;进一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2.年内实现省定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综合窗口运行,实现部分事项跨县办理、全市通办、智能导办。
3.年内统一下沉乡村政务服务受办事项目录(第二批),完成下沉乡村受办事项和省定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颗粒化梳理,完成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省定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配置和“一件事一次办”标准体系建设。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业务指导,抓好本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指导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加大政府常务会议、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等政策事项和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本年度12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5.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功能,规范中介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年底前实现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0%。
6.组织落实好年度内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化工程的立项审批和技术评审,建立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牵头实施本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7.购买专业网络安全服务,建设政务云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定期对云中心和政务外网骨干进行网络全流量风险分析、对云中心互联网资产进行监测发现、对云中心各应用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联系云中心和部门进行排查处置、安全加固;关键时期对云中心重要业务系统安全进行重点保障。
8.归集部门数据。年内组织各区县市、相关市直单位完成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婚姻登记信息核实补录,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9.建设完善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年内实现电子身份证、电子户口簿、电子营业执照、低保金领取证、特困供养证。“强化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应用管理,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梳理汇聚、转化更新和共享互认。”
10.推动平台整合,年内完成民生综合应用平台、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系统、公积金业务系统、不动产业务系统、自来水业扩报装系统等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共享(系统对接)。“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
11.年内完成《常德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常德市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编制工作,并按顶层设计与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有序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12.年内完成智慧常德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含投、融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加强过程监管,确保竣工验收、绩效评估公平、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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